信息名称: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宙/td>
号:014109859/2007-00065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决定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农业农村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国发?007?3叶/td>
产生日期?007-10-09
发布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陡/td>
发布日期?008-03-2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国发?007?3叶/td>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9SPAN lang=EN-US>

2007平SPAN lang=EN-US>4月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和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四批取消和调敳SPAN lang=EN-US>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SPAN lang=EN-US>128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SPAN lang=EN-US>58项(下放管理层级29项、改变实施部?SPAN lang=EN-US>8项、合并同类事顸SPAN lang=EN-US>21项)。另月SPAN lang=EN-US>7项拟取消或者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是由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相关法律规定、SPAN lang=EN-US>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SPAN lang=EN-US>

附件9SPAN lang=EN-U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