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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008年度省、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
关于组织开屔span lang="EN-US">2008年度省、市生态农丙span lang="EN-US">
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及武进、新北区农林局9/span>
根据〉/span>常州市市级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泔/span>》(常农叐/span>[2007]62号、常财农[2007]32号)和〉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bold;">关于下达2008年度常州市市级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农林局、财政局将组织开屔/span>2008年度省?/span>市生态农业建设项?/span>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项目验收范図/span>
2008年度省、市生态农业建设项?/span>、/span>
二、项目验收方泔/span>
在各辖市、区对辖区内所有项目全面验收的基础上,市农林局、财政局将于9月上旬组织对2008年度省、市生态农业建设项?/span>进行抽查验收、/span>各辖市、区务必亍/span>9朇/span>5日前形成自查验收报告,并认真做好迎验工作、/span>
三?span style="font:7pt 'Times New Roman';">具体验收内容
1?/span>项目完成情况
(1)合同执行情况。项目是否按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全面完成、/span>
(2)工程建设质量。有关建筑物工程是否符合质量标准、/span>
(3)运行情况。对照项目建设的前后情况,全面考核项目实施成效、/span>
(4)项目档案是否符合要求、/span>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冴/span>
(1)是否严格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9/span>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依据市财政局常财军/span>[2002]15号文件规定,是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军/span>[2002]78号文件规定,是否严格财务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span style="letter-spacing:-0.25pt;">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常财军/span>[2005]46号文件规定,是否加强支农项目支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合理合法、/span>
(2)资金使用中有无违规、违纪现象、/span>
四?span style="font:7pt 'Times New Roman';">验收需提供的材斘/span>
1、各?/span>2008年度省、市生态农业建设项?/span>建设工作总结、/span>
2、各项目单位建设工作总结、/span>
3?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bold;">各地县级项目档案、项目单位项目档案、/span>
五、验收分?/span>
第一小组成员:翟云忠(组长)、林兴荣、李建新、丁志群:/span>
负责验收范围:金坛市、武进区、/span>
第二小组成员:丁剑(组长)、陈文龙、闵小艺、陈瑾;
负责验收范围:溧阳市、新北区和市农检中心、/span>
六、验收要汁/span>
验收时间原则上在9朇/span>10日前完成,具体验收时间由验收组组长决定、/span>
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将对所验收的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span style="color:black;">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单位,必须尽快整改到位,如整改后仍不能达到项目建设要求,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今后三年内取消申请省、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的资格、/span>
附件:常州市省、市级生态农业建设项目验收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span lang="EN-US">
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