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号:014109859/2010-00047
主题分类9/span>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丙/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农业农村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农发?010?5 常财农?010?7叶/td>
产生日期?010-05-24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伙/td>
发布日期?010-06-02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td>
常农发?010?5 常财农?010?7叶/td>
关于印发?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span>2010年常州市

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及武进、新北区农林(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9/span>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有效减轻农业面源污染,不断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市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财政今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市生态农业建设。现将〉/span>2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项目招标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仵/span>1),请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span style="font:7pt 'Times New Roman';">项目论证

请各辖市(区)农林(业)局根据指南要求+/span>组织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对拟投标项目的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论证,明确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落实建设地点,科学组织项目申报、span lang="EN-US">

二、项目申?/span>

(一)各辖市(区)农村能源、财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根据〉/span>2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有关工作。各地对本地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文本)进行初审汇总后,由各辖市(区)农林(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农委、财政局,市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并由市农委、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span>

(二)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负责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的指导、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span>

(三)项目申报请提供申报文件、《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承诺书及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均丹/span>A4纸格式)一弎/span>4份,以及〉/span>2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等相应的电子材料(软盘)亍/span> 2010 平/span>6朇/span>10日前 报送市农委环能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处。市农委环能处联系人:陈瑾,电话85682227邮箱nlj021@126.com;市财政局农业处林兴荣,电诜/span>85681860。逾期不予受理、/span>

三、项目管琅/span>

生态农业建设和管理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制。辖市(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项目行政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经常性监督管理,监督项目资金使用、申报采购、施工建设等,对重点工程要实行工程监理;辖市(区)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的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监督检查、/span>

(一)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合同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更改资金用途、/span>

(二)实行财政报账制。按照常州市财政局常财军/span>[2002]15号文件规定,项目财政资金统一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单位要单独设账,按省财政厅苏财军/span>[2002]78号文件进行项目资金核算、/span>

(三)实行资金审计制。项目竣工后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资金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span>

(四)标志标识设置。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标志标识。标志标识主要包括年度编号、警示标志等、/span>

(五)实行验收报告制。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市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span>

附件9/span>1?/span>2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卖/span>

2、项目承诺书

3?/span>2010年常州市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年 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