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012年常州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014109859/2012-00032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农业农村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农发?012?2叶/td>
产生日期?012-03-23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伙/td>
发布日期?012-03-2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012年常州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td>
常农发?012?2叶/td>
关于印发?012年常州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span>2012〔/span>42叶/span>

关于印发〉/span>2012年常州市

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长江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9/span>

为进一步加强常州长江段禁渔期管理工作,推进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实现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江苏省2012年长江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苏渔政发〓/span>2012〔/span>5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span>2012年常州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span>

附件9/span>2012年常州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桇/span>

二○ 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9/span>

2012年常州市长江禁渔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桇/span>

长江禁渔期制度是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更是我国负责任政府的具体体现、/span>2012年是长江禁渔期制度实施的?/span>11年,为大力推迚/span>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加大预防和查处长江禁渔期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巩固禁渓/span>10年来的成果,实现长江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江苏省2012年长江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span>

一、组织领寻/span>

调整常州市长江禁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州市政府钱斌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农委庄细跃总农艺师任副组长,海事、公安、工商、环保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新北区农业局分管局长、春江镇与孟河镇分管镇长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禁渔期管理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禁渔管理工作问题、督查禁渔方案执行情况、/span>

常州市长江禁渔工作监管小组,由市渔政站吴建敏站长任组长,新北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处毕锦洲处长任副组长,由海事、水警、工商、环保、春江镇与孟河镇等相关处站负责人为组员。其主要职责是:执行禁渔工作方案、检查落实分工责任、协调组织联合行动、/span>

二、广泛宣伟/span>

以进一步推迚/span>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禁渔、生命长江、护渔维权、控污减排、生态补偿、认购放鱼,保障水生生物繁衍生息,促进长江生态资源修复为主题,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span>

一是张贴与发放禁渔通告、标语、/span>尅/span>禁渔通告、标语张贴发放到渔区、沿江村委、集贸市场、餐饮酒店、沿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港口码头;

二是召开各类会议,将禁渔会议精神传达到沿江村民和集贸市场、餐饮酒店、沿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港口码头等负责人;

三是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网站发布禁渔通告和禁渔工作动态宣传;

四是组织开展情系生命长汞/span>呵护生态资溏/span>2012年常州长江增殖放流十周年宣传活动:/span>

五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实施以渔活水、禁渔管理跟踪宣传报道活动、/span>

三?/font>分工职责

市农委牵夳/span>组织开屔/span>2012长江禁渔期护渔维权行动、全省清江执法联合行动、电力捕鱼刑事责任追究行动、涉渔工程执法检查联合行动、情系生命长汞/span>呵护生态资溏/span>2012年常州长江增殖放流十周年宣传活动等五项行?/span>、/span>

海事、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在禁渔期间分别加强水上执法巡查、打击电力捕鱼刑事犯罪、市场餐饮违禁销售检查、控污减排专项检查,并组织开展禁渔系列宣传活动和长江增殖放流十周平/span>宣传活动、/span>

新北区农业局负责禁渔期渔民生活补助;配合市农委开展五项行动;组织新北区有关单位与个人参与认购放鱼活动、/span>

春江镇、孟河镇分别负责本镇范围皃/span>长江禁渔宣传工作,张贴与发放禁渔通告、标语,排查非法捕捞设施主体并动员自行拆

除,组织沿江企业控污减排、生态补偿、参与冠名认购放鱼活动、/span>

春江镇新农水产村、孟河镇渔业队分别负责专业渔民的长江禁渔宣传工作,张贴与发放禁渔通告、标语,组织专业渔民参与禁渔督查和认购放鱼活动、/span>

四?/font>禁渔期限

禁渔时间9/span> 2012 平/span>4朇/span>1?/span> 12 旵/span> 臲/span> 6 朇/span>30?/span> 12 旵/span> 、/span>

刀鱼特许捕捞期限为9/span> 2012 平/span>3朇/span>5?/span> 臲/span> 3 朇/span>31?/span> ?/span> 4 朇/span>15?/span> 臲/span> 5 朇/span>10?/span> 。持证人员要严格按照核定的作业类型、作业网具和作业时间安排生产,并准确及时填写《捕捞日志》、/span>

五、清除渔其/span>

由春江、孟河二镇分别对有关村发出限期自行拆除渔具通知,要求在 2012 平/span>3朇/span>30日前 在长江常州段的所有渔具一律拆除、/span> 2012 平/span>4朇/span>1日起 长江禁渔工作监管小组将组织力量对所有留置的渔具全面清除、/span>

六、护渔执泔/span>

禁渔期间实施渔政巡查、群众监督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加大护渔执法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禁渔期执法五项行动;坚决取缔电力捕鱼、深水张网、迷魂阵等有害渔具渔法;加强刀鲚专项捕捞管理。开通长江禁渔举报电话(0519-81668010),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实施监督。对违法捕捞船只一律实施扣留并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没收渔船渔具,对持有捕捞证的违法捕捞一律吊销捕捞证,对电力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span>

七?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 bold">渔民补助

由新北区农业局以不少于上年补助标准的原则,对禁渔期渔民实施生活补助;及时做好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发放工作,确保惠渔政策的落实;积极参与水工建设环评和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努力降低涉渔工程对长江渔业资源和渔民生产的影响。违反长江禁渔期管理规定的捕捞渔船视情实施油补扣减或取消补助、/span>

禁渔期间,各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动态信息报道,并开展有关统计工作。信息和统计报送至常州长江禁渔工作监管小组办公室(市渔政站),联系人:何锦军,手机9/span>13861012260+/span>E-mail9/span>czyz2009@yeah.net)、/span>


陃/span>19/span>

常州市长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協/span>

练span lang="EN-US">长:钰span lang="EN-US">斋span lang="EN-US">常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镾/span>

副组长:庄细跂span lang="EN-US">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

戏span lang="EN-US">员:陈建?span lang="EN-US">常州海事处处长助琅/span>

何正亙span lang="EN-US">常州工商局新北分局副局镾/span>

朰span lang="EN-US">兊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镾/span>

屠伟庅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副局镾/span>

范建干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钱巧昍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姚汗?span lang="EN-US">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圩塘派出所所镾/span>

陃/span>29/span>

常州市长江禁渔工作监管小组成员名協/span>

练span lang="EN-US">长:吴建敎span lang="EN-US">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副组长:毕锦洱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处处镾/span>

戏span lang="EN-US">员:顾华庅span lang="EN-US">常州海事处执法支队副支队镾/span>

刘国昋span lang="EN-US">常州工商局新北分局监管科科镾/span>

丁文竝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工业园区分局分局镾/span>

?span lang="EN-US">绳span lang="EN-US">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圩塘派出所教导呗/span>

周国宙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农服站站长

张红?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农服站站长

梁林坣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农村委书?/span>

何德龘span lang="EN-US">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渔业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