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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市级水利工程岁修、防汛应急和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 |||||||||
常水箠span lang="EN-US">[2008]69叶/span>
关于加强市级水利工程岁修、防汛应?/span> 和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市长江堤防工程管理处、市河道管理处、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为进一步加弹/span>市级水利工程岁修、防汛应急和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管琅/span>,保证工程项目的实施质量,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现就有关项目管理提出要求如下: 一、加强项目监管。各地要结合市下达的项目和补助资金,严格项目责任制,加强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利用汛后水利建设的大好时机,迅速组织开工,确保按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市将分批派员到各地工程现场实地督查、/span> 二、加强项目的进度管理。工程经费实施进度纳入对各单位考核内容,请各地安排专人负责项目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的实施进度、信息、/span> 三、认真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对完工项目,各地要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组织工程验收和做好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并将实施情况总结不span lang="EN-US">12月底前书面上报市水利局、/span> 特此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span>
附件9u>年度经费工程项目进度统计?/span>
事span>○○八年十一月十一?/span>
主题诌/span>9b>水利项目管理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办公宣span lang="EN-US">
共印15仼/span> 常水管(2008?9号附?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