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
号:014109509/2009-00067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住建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建?009?12叶/td>
产生日期?009-08-07
发布机构:常州市建设局
发布日期?009-08-14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
常建?009?12叶/td>
关于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

常建〓span lang="EN-US">2009?12叶/span>

局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9/p>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常办叐span lang="EN-US">[2009]41号)要求,为落实土地执法共同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9/span>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先办证,后施?#8221;制度、/p>

二、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p>

三、加强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建筑市场巡查,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改正或停止施工;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报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p>

四、积极配合制止违法用地在建项目。协调供水、供气单位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用地在建项目采取停供水、停供气措施、/p>

二○○九年八月七?/p>

主题诌/span>9b>土地执法责任通知

抄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宣/p>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宣span lang="EN-US">2009??日印叐/span>

共印30仼/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