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号:014109509/2010-00096
主题分类9/span>城乡建设(含住房(/span>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住建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建?010?48叶/td>
产生日期?010-09-13
发布机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010-09-20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td>
常建?010?48叶/td>
关于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监察局

常建〓span lang="EN-US">2010〔span lang="EN-US">248叶span lang="EN-US">

关于贯彻〉/span>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讽span lang="EN-US">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辖区建设局,监察局,各有关单位9span lang="EN-US">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串标围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恶意超低价抢标,促使施工企业诚信履约和项目负责人到位到岗,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赃/span>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span>(苏建招[2010] 3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进一步贯彻该《通知》精神通知如下9span lang="EN-US">

一?span style="mso-bidi-font-weight:bold;">推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泔/span>

以下项目可以采用“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一)服务类项目(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b style="mso-bidi-font-weight:normal;">

(二)国有资金投资的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可以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抽取的程序和方法详见附仵span lang="EN-US">1)、b style="mso-bidi-font-weight:normal;">

本通知中所称的小型、大型工程的具体规模标准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 171叶span lang="EN-US">)执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不得参加抽取活动,考核结果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乡建设局的文件为准、span lang="EN-US">

二、资格预审环节推行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

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苏建拚span lang="EN-US">[2006] 372号文的规定,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或者通过随机抽签(或评分排名)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或者要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答辩,招标人根据答辩情况确定不少于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但若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迆span lang="EN-US">16家(含),则招标人首先应当通过随机抽签方式抽取15家单位,之后才可以通过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法从中确定不少亍span lang="EN-US">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span>

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应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答辩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资历、业绩、奖项,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类似的施工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在建工程情况等。答辩方式宜采用考试形式。招标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及招标代理、设计、监理等方面的代表组成答辫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采取百分制的打分办法,答辩评审细则和评审办法以及评审结果,随同资格预审报告一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span>

采用上述办法优选规定数量的潜在投标人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加以明确、span lang="EN-US">

三、推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span>

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之前与招标人面谈、span lang="EN-US">

面谈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至投标截止日三天前的时间内由招标人组织进行,面谈地点应放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面谈内容详见附仵span lang="EN-US">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集中面谈。集中面谈情况应当予以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承诺作为记录的附件,参加面谈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span lang="EN-US">

在开标时,招标人应当将面谈的情况予以公布、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进行面谈的或者面谈时未签字确认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span lang="EN-US">

四、推行两阶段评标制度

(一 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技术复杂或者技术要求特别高的,在评标方法上宜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一次性递交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span>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9/span>

第一阶段:技术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技术标(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技术标评审采取合格制或者评分制,只有技术标评审合格或者技术标得分排前几名的投标人(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超迆span lang="EN-US">12个的,取剌span lang="EN-US">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剌span lang="EN-US">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span>

第二阶段:商务标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采用合格制评审的,在第二阶段仅根据商务标的评审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阶段对技术标进行评分的,技术标评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span>

采用两阶段评标的,由招标人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采用远程评标方式进行评标、/span>

(二)对于目前较普遍的、技术要求一般但竞争很强的项目,当每标段资格审查合格单位超过15家时,可先进行商务标评审(含投标报价评审),取前9名,然后进行技术标评审。如技术标评审采用打分制,则技术标必须为暗标、/span>

五、调整投标报价评审方泔/span>

对于不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在投标报价评审时,招标人宜选择本通知附件三中规定的三种方法之一,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判定,具体评审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span>

附件3方法?span lang="EN-US">K?span lang="EN-US">Q等系数的取值范围也可根据工程特点另行制定,但应在招标公告中载明。招标价调整系数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按照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报价评审方法三可以在评标系统成熟后采用、/span>

按照附件3中的三种方法之一评审结束后,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中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满分,其他投标报价每高出该投标报价1%扢span lang="EN-US">0.3}span lang="EN-US">1分、/span>

六?/span>推行清标制度

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已采用两阶段评标的项目除外(/span>宜进行清标。(清标实施办法见附仵span lang="EN-US">4(/span>

附件9span lang="EN-US">

1.小型工程项目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泔span lang="EN-US">

2-/span>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的内宸/span>

3-/span>投标报价评审的三种方泔/span>

4-/span>清标实施办法

〆/span>〆/span> ?span lang="EN-US">

主题诌/span>9/span>招投栆span lang="EN-US">监管转发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2010平span lang="EN-US">9朇span lang="EN-US">14日印叐span lang="EN-US">

共印300仼span lang="EN-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