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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人事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2个职能处室、/FONT> (一)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处 研究党政群系统、人大系统、政协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各民主党派的机构改革方案和政策、法规。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承担相应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级党政群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的机构改革及其管理工作。审核各辖市、区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党政部门副科级以上的机构设置,审核市、各辖市、区乡镇机构编制分类方案和全市各级行政编制分配方案。负责全市物价等部门基层专项编制的分配工作。拟订全市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P> 负责市、区级机关法人(分支机构)的认证、赋码、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公告、年检和有关印章管理及注册登记信息库的建立与维护、/P> 审核市直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拟订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并承担上述部门的机构编制管理、/P> 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部门设在我市的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P>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P> 承办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的核准工作、/P> 承担办公室行政事务(草拟综合性文件,汇总、上报有关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情况和信息。研究拟订办公室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会议、文秘、接待、保密、信访及后勤服务工作)、/P> (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处 研究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后勤服务机构改革意见。贯彻执行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标准,根据市情研究、拟定实施细则。承担市级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国家有关部门设在我市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冠市名事业单位的审核和有关印章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注册登记制度的实施细则。对全市事业单位注册登记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市、区各类事业单位的法人的认证、赋码、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注销、公告和年检工作及相关财务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维护工作、/P> 承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中有关事项的审核工作、/P> 负责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以及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