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常州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号:01410963x/2006-00066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006?3叶/td>
产生日期?006-07-28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宣/td>
发布日期?006-07-28
废止日期?015-12-09
内容概述:常州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收取管理办法(注?015?2?日废止)
常政办发?006?3叶/td>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常州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06]63


关于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常州市建设项目
非税收入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建设局、房管局、经贸委和人防办联合制定的《常州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收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

常州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收取管理办

第一 为落实机关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措施,方便建设项目申请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br /> 第二 本市市区建设项目非税收入的收取,适用本办法、br /> 第三 本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通过“一个窗口办理、一次性开票、一张支票缴费”的审批缴费手续,实行扎口收取,以简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间、提高效率、br /> 第四 按照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开工前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建设局“一站式”服务点设立窗口、br /> 第五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纳?项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市建设局、房管局、人防办、墙改办、散装水泥办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窗口负责办理手续和开票、br /> 第六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项建设项目非税收入在市建设局“一站式”服务点办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造价管理处、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窗口负责办理手续和开票、br /> 第七 市财政局分别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建设局“一站式”服务点设立“建设项目非税收入扎口收取财政过渡账户”。缴费单位一张支票缴款、br /> 第八 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建设局“一站式”服务点代收银行根据收费单位开出的《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汇总金额后填写支票,用银行特种转账凭证分别将资金划入各收费单位财政专户、br /> 第九 各辖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执行、br /> 第十 本办法自2006?月l日起施行

附件:常州市建设项目非税收入部分收费一览表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建设局
常州市房产管理局
常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建设 项目 收费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常州军分区、br />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1日印叐br /> 共印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