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号:01410963x/2008-00041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财社[2008]16号 常民保[2008] 7号 
产生日期?008-03-28
发布机构:财政局 民政局
发布日期?008-04-25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凅/td>
常财社[2008]16号 常民保[2008] 7号 
关于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 州 市 民 政 局

常民俜span lang="EN-US">[2008] 7叶/span>

常财礽span lang="EN-US">[2008]16叶br />




各辖市、区民政局、财政局9/font>

根据省政府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自 2008平span lang="EN-US">4 朇span lang="EN-US">1日起,再次调整我市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每人每月3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40元,提高标准后,原市、区保障资金列支渠道和分担比例不变、/span>

各辖市及武进区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确定,并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br />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三月二十八?/font>

主题诌/span>9/span>城市社会保障标准通知

抄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8平span lang="EN-US">3 朇span lang="EN-US">28?/st1:chsdate>印发

共印35仼/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