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号:01410963x/2008-00058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财农?008?9 常委农?008?2叶/td>
产生日期?008-07-04
发布机构:财政局 农工劝/td>
发布日期?008-07-22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常财农?008?9 常委农?008?2叶/td>
关于印发《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宣/span>

?#160;  州  市  ?#160; 政  局

常委农〓span lang="EN-US">2008〔span lang="EN-US">32叶span lang="EN-US">

常财农〓span lang="EN-US">2008〔span lang="EN-US">59叶/span>

关于印发《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农工办,各辖市、区财政局9span lang="EN-US">

为推进全市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专项行动的实施,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市级财政设立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lang="EN-US">

      中共常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宣span lang="EN-US">

      帷span lang="EN-US">川span lang="EN-US">币span lang="EN-US">贡span lang="EN-US">放span lang="EN-US">

     二○○八年七月四?span lang="EN-US">

抄报:邹宏国副书记、韩九云副市长?/span>吴新法、薛建南副秘书长

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泔/span>

第一章 总 刘span lang="EN-US">

第一杠span lang="EN-US">为加强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公共服务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span lang="EN-US">

第二杠span lang="EN-US">村庄环境整治资金以镇村自筹为主,市财政对验收合格的村给予适当补助。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span lang="EN-US">

第二竟span lang="EN-US">原则、对象和内容

第三杠span lang="EN-US">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遵?#8220;统筹兼顾、公平公开、示范导向、注重实?#8221;等原则、span lang="EN-US">

第四杠span lang="EN-US">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8220;五化三有达标合格村和小康家园示范村进?#8220;以奖代补、span lang="EN-US">

第五杠span lang="EN-US">项目建设目标和内宸span lang="EN-US">

五化三有达标合格村:依据整治规划或方案,在全面开?#8220;三清一?#8221;的基础上,实施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以及有公共服务中心、有长效环管理机制、有有乡村文化、span lang="EN-US">

小康家园示范村:在高水平实现三清一?#8221;?#8220;五化三有的基础上,呈现经济繁荣、村美民富、文明和谐的新农村景象。村庄建设严格执行规划;村内建筑整洁有序协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配套;电力、通讯线路整齐规范;垃圾、污水、河塘、绿化等环保长效管理成效显著;公共服务中心面积达 600平方籲/st1:chmetcnv>以上,服务项目基本齐全。整个村庄能较好体现特色、风格和文化、/span>

第三竟span lang="EN-US">项目申报、立项和审批

第六杠span lang="EN-US">每年年初,各辖市、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当年村庄环境整?#8220;五化三有拟申请达标的行政村名单,以列入市级年度考核验收计划、span lang="EN-US">

第七杠span lang="EN-US">列入市级五化三有年度计划达标的村,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在完成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五化三有达标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评,基本项目得分85分以上,填写《常州市村庄环境整治五化三有达标考核验收申请表》,向辖市、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span lang="EN-US">

第八杠span lang="EN-US">辖市、区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验收的村及时进行复核验收,将复核验收基本项目得分85分以上的申报村,在规定申请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考核验收小组提出申请、span lang="EN-US">

第九杠span lang="EN-US">市成立考核验收小组及时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验收。市级考核主要以实地察看申报村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情况和听取村民意见为主,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作出考核验收评价,形成初步的考评结果、span lang="EN-US">

第十杠span lang="EN-US">市级考核验收结果,报经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认,并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公布,同时给予表彰奖励、/span>

第四竟span lang="EN-US">项目资金使用方式

第十一杠span lang="EN-US">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其中?#8220;五化三有达标验收合格的村,市给予20万元?#8220;以奖代补;对评出的小康家园示范村,市给予50万元?#8220;以奖代补。其中同年度五化三有达标村和市小康家园示范村不重复奖励、span lang="EN-US">

第五竟span lang="EN-US">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二条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span lang="EN-US">2008年起,为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建设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工程费等直接费用、span lang="EN-US">

第十三条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按照常州市财政局常财农〓span lang="EN-US">2002〔span lang="EN-US">15号文件规定,一律凭正式合法、有效票据,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管理,辖市(区)农工办、财政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span lang="EN-US">

第十四条加强对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对虚报、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在一定的时期内,取消项目申报资格、/span>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span lang="EN-US">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委农工办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