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号:01410963x/2009-00070
主题分类9/span>财政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财税?009?7叶/td>
产生日期?009-06-02
发布机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009-08-0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009?7叶/td>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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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span lang="EN-US">2009〔span lang="EN-US">27叶/font>


财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9span lang="EN-U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9span lang="EN-US">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2008平span lang="EN-US">1 朇span lang="EN-US">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font>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六月二?/font>

主题词:养老 医疗 企业所得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span lang="EN-US">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0仼span lang="EN-US"> 2009 ? ?2 ?/span>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