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号:01410963x/2009-00038
主题分类9/span>其他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财政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财外金?009?1叶/td>
产生日期?009-10-12
发布机构:财政局
发布日期?009-10-28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常财外金?009?1叶/td>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文 仵span lang="EN-US">

常财外金〓span lang="EN-US">2009〔span lang="EN-US">21叶/span>


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

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现将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span lang="EN-US">

一、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要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资料的复印件、span lang="EN-US">

二、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要根据《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以及其他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贷款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并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控制制度及贷款管理制度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span lang="EN-US">

三、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表。于每年4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经审计后的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span lang="EN-US">

四、各区财政局要监督小额贷款公司执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的财务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监测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及其营运状况,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按规定时间向市局汇总报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会计报告、span lang="EN-US">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联系、span lang="EN-US">

联系人:邵惠全  联系电话9span lang="EN-US">85681850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span lang="EN-US">'span lang="EN-US">点击打开(/span>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规?009?号)'span lang="EN-US">点击打开(/span>

常州市财政局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村 金融 财务会计 制度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平span lang="EN-US">10 朇span lang="EN-US">12?/st1:chsdate>印发

共印40仼span lang="EN-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