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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01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各相关部门: 现将?01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pan> 附件:?01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span> 常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9/span> 2012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011?85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lt;常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gt;的通知》(常政规?010?0号)等文件精神,从今年起?01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高效设施农业、科技专项(原科三费用部分)、社会化养老补助、环保资金、计生事业费、旅游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具体试点方案如下: 一、部署时闳/span> 与市财政局201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审部署时间同步、/span> 二、组织形弎/span> (一)由市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ldquo;领导小组)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处,负责绩效管理日常工作、/span> (二)市财政局建立绩效管理项目负责人制度,市财政局各相关业务处室明确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处室试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工作、/span> (三)试点项目涉及的部门(以下简?ldquo;试点部门)根据市财政局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负责本部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要求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以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具体名单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绩效管理处),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组织项目申报(含绩效目标)、检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送自评价报告等相关工作、/span> 三、业务培?/span> 根据试点项目,组织专家对试点部门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人员、市财政局内部各业务处室分管处长、项目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01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政策讲解同步进行、/span> 四、工作程庎/span> (一)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申报与审核 1.项目绩效目标的编制与申?/span> 试点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程序等,组?012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的申报,对其中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试点的项目,按照要求成立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完成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随同项目绩效管理小组具体名单、部门预?ldquo;一?rdquo;有关材料等,报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绩效管理处。其中:属部门预算项目按照部门预算上报流程,在部门预算信息管理系统项目库中增加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属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由经费使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另行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对已明确具体标准和金额的政策性专项项目,根据资金安排总额申报绩效目标。未明确标准和金额的,参照上年标准?012年度业务工作计划等设定绩效目标、/span> 2.项目绩效目标的审核与确宙/span> 市财政局收到试点部门报送的项目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绩效目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及绩效目标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的项目,退回调整、修改。通过专家评审的,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列入预算安排、/span> 3.项目绩效目标的下达与调敳/span> 市财政局批复下达2012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时,同步下达试点项目绩效目标,下达的绩效目标作为试点部门开展试点项目绩效管理及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绩效跟踪管理等工作的主要依据、/span> 绩效目标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span> (二)试点项目实施中的绩效跟踪管琅/span> 市财政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试点项目实施绩效跟踪管理。原则上按季度对项目完成进度、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跟踪,并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试点部门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管理。对不接受意见采取措施整改的,暂停拨付资金、/span> (三)试点项目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 项目实施完毕?个月内,试点部门完成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自我评价工作,撰写项目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收到试点项目自评报告?个月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再评价,出具再评价报告、/span> 绩效管理评价报告作为预算安排等相关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按规定反馈试点部门,报送市人大、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行公开,从而促进财政及相关部门整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