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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各市、县(市)综改办、农工办、财政局9/span> 现将《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span> 附件: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9/span> 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span> 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 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各地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制定本暂行办法、/span> 第一 考评目标 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工作奖惩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和奖励,充分调动各地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积极性、/span> 第二 考评原则 (一)客观公正。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组成验收组,结合多种形式和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各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考评、/span> (二)注重实效。重点考核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是否遵循农民民主议事程序,奖补资金管理是否规范,项目建设是否按时完工,项目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群众反映是否满意,是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span> 附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点击打开(/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