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008?6叶/div>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范燕青书记重要批示精祝br />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
各辖??司法局:
8??市委书记范燕青就《常州法院简报》第43?#8220;钟楼法院以人民调解工作室为平台打造诉调对接新机制作出重要批示?#8220;新机制、大作用,此件发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阅,要支持尽快建立有效的诉、调对接机制,以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消弭在萌芽状?#8221;。现就认真学习贯彻范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通知如下9br />一、认真学习贯彻范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愞br /> 加强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机制的有效衔接,是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是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有效途径,它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法治常州?#8220;平安常州?#8220;和谐常州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范燕青书记的重要批示是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是对全市广大人民调解员辛勤劳动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地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范燕青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站在科学发展的高度,站在服务全局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对密切党和政府与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性,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方法,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br />二、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室常办发[2008]3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诉调对接工佛br /> 最近,市委办公室印发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常办发[2008]36号)。各地要结合学习贯彻范燕青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为联合构建诉讼内外化解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把更多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状态。各地要按照《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积极构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全面建立大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实现人民调解和诉讼的便捷、高效对接,切实发挥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br />三、认真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宣传,是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手段。结合学习贯彻范燕青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各地要总结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载体,广为宣传,大力弘扬。多年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创造了许多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各地要抓住学习贯彻范燕青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契机,把总结提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培育先进典型,发现先进典型,宣传先进典型,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带动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br />四、认真做好奥运期间社会稳定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成敇br /> 学习贯彻范燕青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关键是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当前到9?0日残奥会结束,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把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按?#8220;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8221;的工作原则,对发现的矛盾纠纷隐患,提前做好防范疏导工作,对一般性矛盾纠纷依法及时调处,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要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止酿成大事端,保证不发生非正常上访和重大事件,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同时,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对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置,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成效、br />特此通知、/p>
二〇〇八年八月七?/p>
主题词:司法行政 领导批示 学习贯彻 通知
抄送:市中院、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br />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社法委、br />发: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市局机关各处室?#160;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160; 2008??日印叐br /> 共印35仼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