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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活动的通知 | |||||||||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总工伙/span> 常司发〓/span>2010〔/span>81叶/span> 关于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 与困难职工同?rdquo;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总工会: 根据省司法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关于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通行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苏司通〓/span>2010〔/span>199号)精神,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决定于2010平/span>12月下旬至2011平/span>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rdquo;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活动的宗旨 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通行活动,旨在大力宣传,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引导广大职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职工对法律援助事业的了解和关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span>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活动、/span> 2、组织开展有关劳动法律关系的培训活动、/span> 3、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状况调研活动、/span> 4、对有影响的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span> 三、活动的具体要求 1、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把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和工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要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和组织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span> 2、各司法局、工会组织要带头开展一系列与主题相关的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为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span> 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请于2011平/span>1朇/span>25日前按条线上报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联系人:市司法局:徐恺,电话9/span>88151567+/span>E-mail:24891218@qq.com;市总工会:姚涤凡,电话9/span>88109935+/span>E-mail9/span>cz12351@163.com、/span> 帷/span>川/span>币/span>号/span>泔/span>局帷/span>川/span>币/span>怺/span>?/span>伙/span>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span> 主题诌/span>:司泔/span>法律援助职工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宣/span>
(共?/span>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