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活动的通知
号:014109613/2011-00012
主题分类9/span>司法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司法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0]81叶/td>
产生日期?010-12-2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011-01-13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从活动的宗旨、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的具体要求三个方面对“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活动提出要汁/td>
常司发[2010]81叶/td>
关于组织开展“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行”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总工伙/span>

常司发〓/span>2010〔/span>81叶/span>


关于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

与困难职工同?rdquo;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司法局、总工会:

根据省司法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关于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通行大型公益活动的通知》(苏司通〓/span>2010〔/span>199号)精神,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决定于2010平/span>12月下旬至2011平/span>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同?rdquo;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span>

一、活动的宗旨

组织开?ldquo;共创和谐法律援助与困难职工通行活动,旨在大力宣传,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引导广大职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科学维权,增强社会各界特别是职工对法律援助事业的了解和关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span>

二、活动的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活动、/span>

2、组织开展有关劳动法律关系的培训活动、/span>

3、组织开展农民工维权状况调研活动、/span>

4、对有影响的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span>

三、活动的具体要求

1、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把这项活动作为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和工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要积极做好相关宣传和组织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span>

2、各司法局、工会组织要带头开展一系列与主题相关的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尤其是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为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span>

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请于2011平/span>1朇/span>25日前按条线上报市司法局和市总工会。联系人:市司法局:徐恺,电话9/span>88151567+/span>E-mail:24891218@qq.com;市总工会:姚涤凡,电话9/span>88109935+/span>E-mail9/span>cz12351@163.com、/span>

帷/span>川/span>币/span>号/span>泔/span>帷/span>川/span>币/span>怺/span>?/span>伙/span>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span>

主题诌/span>:司泔/span>法律援助职工通知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宣/span> 2010 平/span>12朇/span>24?/span> 印发

(共?/span>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