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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常州同心文化交流促进中心注册登记的批夌/td> | |||||||||
关于同意常州同心文化交流促进中心 注册登记的批 常州同心文化交流促进中心(筹):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常州同心文化交流促进中心的报告》收悉。为了更好地开展统战系统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经审核,同意“常州同心文化交流促进中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册登记(登记号:苏常030259) 希你中心登记后,严格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为繁荣我市文化事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O一二年三月十三 主题?nbsp;民非登记 批复 抄送:省民政厅、市委统战部 常州市民政局办公?nbsp; 2012??3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