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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警务督察处更名的通知 | |||||||||
局
常公局〓/span>2007〔/span>132叶/span>
各辖市(区)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机构的批复》(常编办〓/span>2007〔/span>59号)同意: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更名为警务督察支队,由内设机构调整为直属行政机构,实行队建制管理,增挂常州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正当权益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机构级别不变、/span>
常州市公安局
事span lang="EN-US">○○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更名通知(共?/span>10份)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宣/span>
承办人:潘志?/span>核稿:费中华审稿:孙菠/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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