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清理和减免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
号:014109605/2008-00519
主题分类9/span>公安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公安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公办[2008]9叶/td>
产生日期?008-02-02
发布机构:常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008-05-08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明确了减半收取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治安联防费和开展清理收费工作的有关要求、/td>
常公办[2008]9叶/td>
关于清理和减免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室文仵span lang="EN-US">

常公办〓/span>2008〔/span>9叶/span>


关于清理和减免涉及鲜活农产品

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

市区各分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9/font>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常价综〓/span>2008〔/span>38号)精神,结合公安实际,市局要求市区各分局?/span> 2008 平/span>1朇/span>26?/span> 臲/span> 2 朇/span>5?/span> 期间,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一律实行治安联防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同时,要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span>

请市局监察室、后勤管理处加强对执收情况的监督,请市区各分局亍/span> 2 朇/span>15日前 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及减免情况报市局后勤管理处、/span>

特此通知、/font>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宣/font>

二○○八年二月二?/span>

主题词:财务管理鲜活农产?span lang="EN-US">收费清理减免通知(共?/span>8份)

报送:市物价局、财政局、/font>

常州市公安局办公宣/span> 2008 平/span>2朇/span>2?/span> 印发

承办人:朱秋朇span lang="EN-US">核稿:吕平洋审稿:邵长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