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号:014109488/2004-00013
主题分类9/span>义务教育体裁分类9/span>通知组配分类9/span>教育、科技市教育局9/span>通知公告
文件编号:常教发?004?0叶/td>
产生日期?004-03-05
发布机构:常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008-03-11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常教发?004?0叶/td>
关于印发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现将《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span>

事/span>OO四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学校流动儿童办学标准印发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宣/span> 2004 平/span>3朇/span>25?/span> 印发

共印30仼/span>

常州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条件标凅/span>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流动儿童少年简易学校办学行为,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适龄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span>

一、校舍标准:简易学校校舍必须符合坚固、适用的要求,确保无危房(有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且符合消防要求、/span>

⒈普通教室:按每?/span>50名学生计算,每个教室的面积不少于 50m2 (生均不少于 1m2 );每班不满25名学生的,面积不少于 30m2 。每个教室两面有可通风采光的窗户,并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置前后门。教室离楼梯口超迆/span> 16 籲/span> 的必须设二个楼梯,外廊栏板或栏杆净高度不低亍/span> 1.1 籲/span> 、/span>

⒉教师办公室:每名教师所占面积不少于 4m2 ,同时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span>

⒊实验室9/span>12班以上学校须月/span>2个?/span>12班以下学校至少有1个。每个实验室的面积不少于 60m2 (人均不少于 1.4m2 )。要求通电通水,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span>

⒋多功能室:须有一个多功能室,面积不少亍/span> 60m2 ,并配有一定的设备设施、/span>

⒌厨房:凡有学生用餐的学校,须有与教学区分开的厨房,且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span>

⒍厕所:必须建有独立的冲洗式厕所,面积不少于 1.4m 2/10生、/span>

二、教职工

⒈校长(学校管理负责人):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且有一定的管理经历、/span>

⒉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身心健康,男教师年龄不超迆/span>65岁,女教师年龄不超过60岁;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师生比控制在1:30以内,学科基本配套、/span>

⒊其他工作人员:在学校从业的技术工种岗位的相关人员,须持有相应岗位的技术等级证书和岗位证书、/span>

三、活动场地:必须有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相适应的室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亍/span> 2m2 。场地平整且无安全隐患、/span>

四、设备设施:

⒈有升降国旗的设备设施、/span>

⒉有能与外界联系的固定电话、/span>

⒊每个学生必须配备有合适的课桌凳,每位教师有各自的办公桌椅、/span>

⒋每个教室必须安裄/span>4-6盏以三/span>40w的日光灯叉/span>2只以上的吊扇,保证教室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电路系统安全可靠,无老化、破损(提供专业检查证明)、/span>

⒌至少有篮球架或排球罐/span>1付,乒乓球台1张,有基本满足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必需的活动器材、/span>

⒍至少有风琴或电子琴1架、录音机2架等其它教学器材、/span>

⒎有适量、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的报刊杂志及图书资料、/span>

⒏各年级均有教育教学必需的教学具;有与各年级实验基本配套的实验仪器和设备,能完成教材上规定的大部分实验、/span>

⒐有满足消防要求的消防设备和设施、/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