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教基?008?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及有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品质,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我局制定了《常州市特色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br /> 一、申报“常州市特色幼儿园”的幼儿园必须是江苏省优质幼儿园,且具有一定的办学积淀,创建时间在3年以上、br /> 二、《常州市特色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分A、B、C三级指标,其中A级指?项,B级指?4项,C级指?5项,总分100分。总分?0分以上,且C1、C6、C8、C15、C16、C18、C21七项均达到A的幼儿园方可评为“常州市特色幼儿园”、br /> 附件:《常州市特色幼儿园评估细则(试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幼儿?nbsp; 评估 细则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nbsp; 2008??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