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为金坛市司法局?1个集体和陈丽霞等12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号:014109613/2012-00008
主题分类9/span>司法体裁分类9/span>决定组配分类9/span>其他市司法局9/span>本机关政策文仵/span>
文件编号:常司发[2012]7叶/td>
产生日期?012-02-14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012-02-22
废止日期9/td>
内容概述:为金坛市司法局?1个集体和陈丽霞等12名同志记三等功,进一步激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td>
常司发[2012]7叶/td>
关于为金坛市司法局?1个集体和陈丽霞等12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常州市司法局文件

常司发〓span>2012 〔span>7叶/p>


关于为金坛市司法局筈span>11个集体和陈丽霞等12名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辖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9/p>

  2011年,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新一?ldquo;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rdquo;活动中,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奋发有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p>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局决定,为金坛市司法局筈span>11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为陈丽霞筈span>12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span>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希望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切实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推进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rdquo;活动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p>

  特此决定、/p>

  附件:记功集体和个人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p>

主题词:司法行政三等功表彰决宙/span>

抄送: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司法厄/p>

  政治部、/p>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宣span>2012??4?/span>印发

共印15仼/span>

附件9/p>

记功集体和个人名協/p>

集体三等功(11个)

  金坛市司法局:/p>

  金坛市公证处:/p>

  溧阳市司法局:/p>

  溧阳市公证处:/p>

  武进区湟里镇司法所:/p>

  武进区遥观镇司法所:/p>

  新北区新桥镇司法所:/p>

  天宁区司法局:/p>

  钟楼区永红街道司法所:/p>

  戚墅堰区司法局:/p>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p>

个人三等功(12名)

  陈丽霝span>金坛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柳灯荢span>金坛市朱林镇司法所所长;

  戴一干span>溧阳市司法局局长;

  蒋军昍span>溧阳市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span>

  赵铁冚span>武进区司法局副局长;

  张海甞span>武进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忠关span>新北区薛家镇司法所所长;

  薚span>平天宁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

  ?span>琦钟楼区司法局副局长;

  庄建曘span>常州市常州公证处主任:/span>

  李锁贴span>常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正科):/span>

潘浩冚span>常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副处长、/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