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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州金坛常林加油站改造的批复 | |||||||||
金坛区商务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州金坛常林加油站实施双层罐改造的请示》(坛商字?01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州金坛常林加油站原址改造,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集镇 二、加油站原规模:占地面积1034平方米,罩棚面积484平米,汽油罐2只共50立方米,柴油?只共60立方米,加油?台。原地原规模改造,其他事项不变 接本批准通知单后,请加油站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按相关规范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自批复下达之日起6个月,完工后须通过相关验收方可投入使用 常州市商务局 20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