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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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018-09-0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财会?018?5号 

卫生健康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017?5号)?019??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lt;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lt;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9a href="//www.xiuzhiben.com/czj/uploadfile/czfb/2018/0907/20180907101357_32062.docx" target="_blank">1.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点击下载)

2.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x(点击下载)

2018??1

来源:财政部网站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9/t20180904_30062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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