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常州市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9a href="//www.xiuzhiben.com/czj/"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 内容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018-08-20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财会?018?9

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017?5号)?019??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制度在高等学校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关于高等学校执?lt;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关于高等学校执?lt;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docx(点击下载)

2.关于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docx(点击下载)

2018??4

来源:财政部网站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808/t20180816_2988842.html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电话:(0519?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网站标识?3204000010苏ICP?5003616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