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15〕148号)和《关于开展节能环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全省联动检查的通知》(苏财监〔2015〕155号)要求,我市决定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了解和掌握节能环保企业的财务会计核算、成本费用、利润构成和固定资产购置等情况,分析省级节能减排(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和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关注财税政策执行、营改增试点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果,确保财政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获得2014年度省级节能减排(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资助和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资助的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三、检查内容和重点
主要对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情况以及省补资金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针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特点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执行项目责任制。
(二)会计基础工作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单独核算,从事会计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科目设置是否规范,相关财务会计档案资料是否按规定保存管理等。
(三)会计核算情况。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会计凭证是否合法,账账、账证、账表是否一致。主要关注:
1.资产是否真实:货币资金、存货是否按规定实施盘点,盘点方法是否正确,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结算事项是否清晰、真实;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2.负债是否真实:是否有对外担保事项,对外债权、债务纠纷情况;材料差异的分配、产品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有无虚列成本和费用。
3.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真实: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各项其他收入及附营业务收入等是否入账,有无虚增收入或隐匿收入的情况。
4.对外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以及“营改增”政策对企业具有怎样的影响,对外投资是否及时记账,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正确核算入账。
5.纳税调整是否真实,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适当,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收问题。
6.是否按审计意见调整或重新编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四)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及资金到位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申报材料中涉及的财务指标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申报单位及项目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时是否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自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五)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执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调整是否必要、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有无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有无挤占、挪用、转移项目经费,自行分解、擅自转拨经费等问题,拨付合作单位资金是否规范;项目实施中购置的设备是否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等。
(六)项目实施与绩效情况。项目单位是否完成资金申请报告中的年度任务目标,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标准,并重点关注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到位情况,项目预期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否实现,生产性节能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资源节约再利用等情况,是否与预期相符。
四、有关要求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财政检查工作,并提前做好准备。检查组进点后,单位应主动介绍本单位财务管理情况以及省补资金项目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提供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告及项目资金相关等有关资料,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财政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检查中,如有疑点,检查组可以进行追溯或延伸检查。各单位进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15年度节能环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
常州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7日
附件
节能环保项目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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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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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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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节能减排(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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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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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盛德无缝钢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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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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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尼高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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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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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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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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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东风农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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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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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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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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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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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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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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