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苏财规〔2009〕10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
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打开)
江苏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档案 办法 通知
抄送:财政部国库司。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28日印发
共印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