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内容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2-04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江 苏 省 财 政 厅 文 件

 

苏财规〔200910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

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各有关部门单位、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打开)

 

江苏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档案  办法  通知

抄送:财政部国库司。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年12月28印发

共印200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0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