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常州市财政局
您当前的位置9a href="//www.xiuzhiben.com/czj/"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文件>> 内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008-11-07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江苏省财政厅复印转发

财    政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税?008?2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石油 房产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200份     2008??7日印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电话:(0519?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2041102000483叶/a>网站标识?3204000010苏ICP?5003616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