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复印转发 财 政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税?008?2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石油 房产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200份 2008??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