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0 Transitional//EN"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transitional.dtd"> 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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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老工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007-01-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字号:〕a href="javascript:czfxfontzoom(16)">?/a>?/a>導/a>〖/td>

各辖市(区)财政局、人事局,市直各单位9br />   经研究决定,?005?0?日起,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竊/span>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护理费标准。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9br />   一、享受的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中凡符合劳人险?983?号文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竊/span>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br />   二、享受的标准
  1.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调整?00元;
  2.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竊/span>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常劳社险?006?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br />   三、此次调整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解决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退休 待遇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nbsp; 2006?2?日印叐br /> 共印300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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