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环保局9BR>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005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建[2005]8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指南》和苏财建[2005]82号文件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P> 附件:江苏省财政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005年度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环保 资金 项目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nbsp; 2005??1日印 共印25仼/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