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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市区财税库联网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02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税库联网工作要求和《常州市财税库行联网征收系统管理办法》,现制定《常州市市区财税库联网考核办法》,请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1.常州市市区财税库联网考核办法
   2.财税库联网考核表
   3.差错通知单

 


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三月九日


附件1:


常州市市区财税库联网考核办法

  为加强财政、人行、国税、地税四部门的联网考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财税库联网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对市区参加财税库联网的相关部门(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报表、信息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法
  组成由市财政局国库处、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国库处、市国税局计统处、市地税局计财处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小组。
  考核方式为双向考核,即由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国库处对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的联网情况分别进行考核;同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分别就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与本部门的联网情况进行考核,各部门分别记录考核对象的差错情况,每月填写联网考核记录(国税、地税、财政为联网考核表,人行为差错通知单,详见附件2、附件3)。
  考核小组根据本办法组织考核,分析差错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意见,各联网部门应根据考核小组的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不断提高联网水平。
  三、考核时间
  每季度召开由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参加的财税库联席会议,会议由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轮流主持召开,具体顺序为:一季度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二季度市财政局、三季度国税局、四季度市地税局。会议期间各联网部门向考核小组提交每月联网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据此对联网部门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
  根据《常州市财税库行联网征收系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联网部门作以下考核要求:
  (一)对财税部门的要求
  1、信息传送及时,不得不传、少传、漏传、重复传送。
  2、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包括:金额、税种、级次、库名、辅助标志等。
  (二)对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的要求
  1、报表、信息传送及时,不得不传、少传、漏传、重复传送。
  2、报表、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包括:金额、税种、级次、库名等。
  3、报表、信息内容相一致。
  五、考核标准
  各联网部门的考核成绩按月差错数除以月业务量计算月差错率,按季从各联网单位提交的考核基金中分档扣除,具体标准为:
  1、税务部门当月差错率在1‰(含1‰)以内,人行当月信息差错率在1‰(含1‰)以内、报表差错率在0.5‰(含0.5‰)以内,财政部门当月差错率在1%(含1%)以内,不扣除;
  2、税务部门当月差错率在1‰-2‰(含2‰),人行当月信息差错率在1‰-2‰(含2‰)、报表差错率在0.5‰-1‰(含1‰),财政部门当月差错率在1%-2%(含2%),扣除500元;
  3、税务部门当月差错率在2‰-3‰(含3‰),人行当月信息差错率在2‰-3‰(含3‰)、报表差错率在1‰-1.5‰(含1.5‰),财政部门当月差错率在2%-3%(含3%),扣除1000元;
  4、税务部门当月差错率超过3‰,人行当月信息差错率超过3‰、报表差错率率超过1.5‰,财政部门当月差错率超过3%,扣除2000元。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行,实行过程中如需补充、修改,由财税库联网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主办单位:常州市财政局 电话:(0519)85681812 联系信箱:sczjb@changzhou.gov.cn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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