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常财税?001?1叶/strong> 各辖市财政局、国税局,各区财政局,市区各国税分局9br>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苏财税?001?8?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br> 附件: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苏财税?001?8号文 ?0一年七月三十一?/font> 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 苏财税?001?8叶/strong>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国税局进出口分局9br>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财税?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br>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font>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电解铜退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001?5叶/strong>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9br>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日起对出口电解铜(税?4031100?4031200?4031300?4031900?4032100?4032200?4032300?4032900)按17%的退税率退还增值税、br> 请遵照执行、/font> ?0一年四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