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农税 [2002] 22叶/font>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对未建成房产转让或拍卖征收契税问题的批复
南通市财政局9br> 你局《关于对未建成房产转让或拍卖征收契税的请示》(通财农税?002?9号)悉、br> 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对未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随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的,应以交易价格总额(包括土地价格和未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收契税、br> 此复、/p>
江苏省财政厅二○○二年十一月四?/p>
主题词:契税 征收 复函抄送: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br>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 2002?1?日印